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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具国家三包规定

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展开全部 依据产品不同,三包规定的保修期也是不同,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1)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组)为三年。

(2)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扩展资料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包政策...

三包法有没有规定家具维修周期是多久

展开全部 家用电器国家三包规定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

目录由国务院产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发布。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三包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末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件和零配件。

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

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理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明确三包方式。

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

保证修理费用。

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末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末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第十四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第十五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消费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和工时费)。

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第十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五)因不可抗拒造成损坏的。

第十八条 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

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第十九条 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

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用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修理者双方合同约...

家用电器三包规定

1、 “包修”是由国家特别规定的,明确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由企业免费提供,而且明确指出是最低限度。

2、“保修”是商家自定的,是商家根据自身产品的性质和价值,自行作出的长短不同的商品维修期,在这个期限内维修商品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

附:“三包”政策相关材料,仅供参考一、定义: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二、三包政策的产品范围: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产品共l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第二批实施三包的的产品共4种: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四类新产品。

3、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4、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定和调整。

三、三包政策服务责任: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政策的时间规定: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购买家具前应该注意什么

其一,不要在没有售后服务保障的家具商场购买家具 购买家具产品不仅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很重要,从安装、回访到必要的保养等阶段性服务保障也很必要。

为此,提醒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实施“质量先行赔付”、“星级服务”、“零风险购物”等众多售后服务承诺,1并到认真执行“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管理规定”的家具商城购买家具。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购买家具时需认真填写买卖合同中的主体材质名称、三包要求等内容;查看产品使用说明和质检报告。

不要购买流动式销售的大处理、1大降价的家具产品。

据质检机构抽查结果显示,那种一打一散销售的家具、沙发多为劣质品。

其二,不要购买无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家具 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家具、沙发、床垫等产品必须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说明产品内、外部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等级、有害物质限量、结构特性、力学理化性能等。

如家具产品的人造板材名称、甲醛释放量,使用部位;沙发产品的面料色牢度、皮革涂层黏着牢度、耐久性能、安全卫生等内容。

产品使用说明书是产品的质量保证凭据,1所以消费者不要购买无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家具。

有产品使用说明书但不说明白或说不明白的家具1,消费者也要慎重选择。

其三,不要把标注香港的家具当做进口家具购买 目前,家具、沙发生产企业注册香港商标或公司名称的较为流行,标有香港的产品实际上多数是本土制造,在香港既没有公司实体,1也没有参与产品设计,只有一个接听电话的服务。

所以消费者在选择标注香港的家具、沙发产品时,不要盲目迷信,1要着重选择产品的用料和工艺。

选择家具时,一定要查看产品的生产地址,了解产品的真实产地。

其四,不要购买销售、运输、组装分解的“半成品”家具 有些消费者为了省钱,拼团、拼车购买家具,然后自己找车运输,找人组装。

近几年采用这种方式购买家具的质量投诉有所增长。

目前,板式家具的最后成型工序是由生产企业派专业的组装工,依据图纸要求、按照消费者摆放需要在消费者的居室里完成的。

1如果消费者把家具的“半成品”自行委托他人运输、组装,出现质量问题后无法界定质量责任;消费者也自动放弃了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对产品质量的终端服务。

消费者购买的家具最终是花钱多、麻烦多、后患多。

其五,不要购买内部使用回收材料制做的沙发 在近几年质监部门对家具产品的质量抽查中,发现在沙发产品内部和隐蔽处使用脏旧木料、包装箱纸板、地板下脚料、旧编织袋、废旧棉毡的比较多。

1虽然有的沙发底部安装了拉链,但是消费者打开拉链看到的地方和看不到的地方,用料差别很大,1一些劣质沙发产品除了外表使用新材料,内部材料都是回收的旧材料和垃圾,为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沙发时不要只看外表,一定要在沙发的后背、底座处看看内部用料,以免上当受骗。

制作家具沙发使用的人造板、皮革、泡沫塑料、油漆等材料中有甲醛、苯系物、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了有害物质的最低限量。

如家具中的甲醛释放量应低于1.5mg/L,符合标准要求,不会给使用者造成人身伤害。

1如果消费者打开家具的门扇、抽屉、箱盖时上呼吸道有刺激感觉、眼睛流泪,表明甲醛释放量已超标4倍以上。

人造板中的游离甲醛至少要挥发3~5年,消费者长期使用有异味的家具、沙发会影响身体健康。

其七,不要忘记对全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的确认 以天然、环保为特点的全实木家具,一直受到消费者青睐。

而购买全实木家具需仔细确认。

2009年5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规定,实木家具根据实木用材比例及工艺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实木贴面家具3类。

标注全实木家具和实木家具的产品,1在实木板材表面不能做覆面处理,木材用料表里是一致的;标注实木贴面家具的产品,允许在实木板材表面覆贴较名贵的实木单板或木皮,消费者看到的木材和家具内部使用的实木板材是不一样的。

标准还规定:1在细木工板或刨花板表面覆贴木皮制作的家具称为人造板类家具;实木和人造板等材料制作的家具称为综合类木家具。

其八,不要对可以讨价还价的品牌家具放松警惕 建议消费者购买品牌家具时,需采用电子网络和实物店相结合的方式了解查询后再出手。

商家利用消费者既信赖品牌,又贪图便宜的心理,用价格低、折扣多的假品牌使消费者受骗。

据了解,品牌家具在全国是统一价位,打折、惠销是由生产厂家统一部署、统一管理,而且均有巡视员督察。

所以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舍近求远,理性消费。

1建议消费者选择品牌家具最好在品牌自营店和信誉较好的家具商城中购买,既能享受高品质的服务,又能购买到货真价实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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