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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私自处理家具

1.承租人能否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房屋室内装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房屋装修能够 提高房屋的美观度和居住舒适度,适当的装修对出租人而言并不存在损害,那么承 租人在租赁期间,是否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实际生活中,有时承租人可能不满意租赁房屋室内的现有状况,为了充分有效 地使用租赁房屋,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一定装修,但承租人对房屋只是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而不具有处分权。

《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因此,承租人 欲装修房屋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貌,如果给 出租人带来损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

2.如果租户欠租且联系不到,业主可否收回地方并处置租户家具

1.你与租户的关系是法律中的租赁合同关系,你与他之间受租赁合同的约定调整,约定的条款优先适用;所以你要看你们的协议中是否有收回房屋的协议,如果有,看收回房屋是否满足收回的条件;

2.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的规定,如果对方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包括六个月,你就可以单方面接触合同,收回房屋;

3.对方的家具你可以行使留置权,等对方还清房租,你再返还对方家具;

4.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你擅自收回房屋并处置对方家具,是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侵权行为,应当承当相关的法律责任;

3.房客玩失踪怎么处理家具

1、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你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赁时间为1个月。合同到期后没有重新签订,但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的规定。此时的固定租期合同已经演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可以将租赁人的财产提存。

向公证机构申请,将其财产提存。

4.房东未经同意擅自搬走合同上的东西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期间,尽管房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享有用益物权,如果房东未经允许擅自搬走合同约定物品,承租人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见,用益物权是对所有权有所限制的权利。因此,在房东已经将房屋出租的情况下,房东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搬走合同约定物品,应视情节轻重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房东过错造成财物丢失或失窃的,房东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房屋出租期间,房东享有的是出租房屋的所有权,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享有的则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正是以支付房租作为对价取得了出租房屋的用益物权,同时房东也必须以容忍在其所有的房屋之上设立一个用益物权为对价来获取房租。

房东仍然应当按照民事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尊重承租人的合法权利,更不能对承租人恶意侵权。只有这样,房屋租赁的法律关系才能和谐、稳定,房东和承租人的交易安全才能真正实现。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要求房东返回搬走的物品,却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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