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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构成的家具
1. 三大构成 家具设计
1 前言 家具的造型形式因时、因地、也因不同民族的审美习惯而存在着差异性,然而现在,这种差异性正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而逐渐缩小。
在我国,过去家具的生产制造多体现为手工模式,技艺和造型是以师徒授艺的形式承传。这类模式,其造型的单一性已不能满足现代人的审美需要,同时这种生产技术要求。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出现,以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造型的审美意识也随之提高,秩序化、简约化、个性化的家具造型已逐渐成为人们追求目标。 家具设计一是要充分考虑家具的功能性;二是要让家具造型的构成艺术设计为人与环境带来和谐的关系,这种关系旨在满足现代人的审美追求。
现代家具造型上的美应该是以组合秩序为前提的,家具构成设计体现了各因素的组合关系:重复、近似、渐变、辐射、节奏、平衡、比例、对比和谐等。这种关系体现为理性的组织安排结构形式,由此看,研究和探讨现代构成设计艺术在家具造型设计中的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设计知识资源网 2 构成设计的概述及运用范围 2.1 构成设计的概述 构成已成为现代造型设计基石,概括了三大构成——平面构成、立体构成及色彩构成。现代构成着重体现在几何形态方面的运用构成,其最终目的为适应机械加工所具有的高度秩序感及形态。
造型构成在形式上不以“模仿”为原则,而是用分解剖析的方法,从物质中提取有变化价值的因素,并将抽象思维元素连接构成系统形象。标志设计家具批发手板设计产品造型产品设计包装设计仿古家具logo设计 构成设计主要解决不同空间的造型问题,研究在设计中如何创造形象或形态,怎样处理形与形之间的关系,如何利用美的形式规律并按照美的法则秩序创造出所需要的造型物。
构成同时也是一种视觉化的构成,其实质内容是主要研究和运用抽象化的点、线、面、体在动态和静态意义下的形成规律,并通过整理、归纳、提炼、加工重新用之平面的或立体设计构成。其过程是一个由分割到组合或由组合到分解的过程,从不同的组合关系产生变化无穷的造型作品,它是一个动态的创新过程。
构成的创造特点是:理性的思考,抽象的表现形式。它所具有的秩序是非常理性的组织结构形式,充分体现构成法则。
2.2 构成设计在家具造型中的运用范围 设计师根据家具的功能以及造型因素的需要,运用形态构成、色彩构成设计理论,结合人体学、材料学、工艺等相关学科有机地创造出结构合理、造型优美、符合功能需要的家具造型。 构成设计的作用首先在于,对家具空间结构与空间造型而言,要有机地运用构成的造型要素,如:不同线型的群体化构成造型、不同形状面的组合构成造型、不同几何体的累积与造型以及线、面、体的空间构成造型。
其次,根据家具功能的需要,可以设计同规则或不规则的造型构成,这里强调的是此类造型是利用构成元素与元素之间的组合形式秩序、重复、近似、渐变、辐射、特异对比等秩序构成来进行设计;再次,有关造型的材质、色彩、肌理、表面光度及色彩等因素的组合要素也直接影响到造型的形式美、结构美、材料美。 3 构成设计在家具造型中的具体实例分析 构成形式是造型艺术的外在结构,家具造型的多维性使构成方法首先必须在三维的界面上实施,而家具的空间设计的限定则是以实用功能、人体工程学尺寸为基础的。
3.1 重复形式设计知识资源网 重复形式是指在家具造型中的基本形重复。这类家具造型形式的构成因素单一,也就是说,它的构成可能是由一种或同一种类型组合。
由于构成因素单一,造型中容易出现单调感。因此,在设计组合中时应避免只作二方连续或四方连续的累积形式,而是在重复形式的组合上可作方向、位置的变化。
当四个重复形进行组合时,可有十二种不同组合形式。另外,重复形式也可作大小、质感、色彩、方向、位置、空间、虚实的变化,这类变化较为灵活,给人以平中求奇的趣味。
重复造型力求多样性,但它的造型原则是统一中求变化,这是重复形式特性所决定的,也是重复造型的前提。3.2 近似形式产品造型造型设计结构设计家具市场标志设计仿古家具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公司 近似形式是指家具造型给人以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形象感。
在一组或一套家具造型里,大体上相同,但又不完全一样。近似变化大致可分为:形相加或相减;同形不同大小;质感、色彩类似;同外不同内或是同内不同外;也可以是不同方向或位置的空间变化来组合。
这类近似形的组合形式在家具造型中运用较为广泛,其主旨是通过某种因素来贯穿整个设计,它的成功运用能使家具组合具有较好的个性特色,并有统一的美感。3.3 渐变形式 渐变形式体现形态有规律的循序变化。
家具造型中的渐变构成包含方向、位置渐变,面积和色彩渐变,但更多情况下为混合渐变。家具造型处理上常见的有,柜体的位置渐变,抽屉、沙发的大小渐变以及色彩的渐变。
另外,从构成的动态意义出发,可进行穿插或空间造型,其形式奇巧、多样、实用。渐变为生命运动的自然界法则,因此,人对其具有感应性,最易接受,成功的渐变造型,能给人以律动的美感。
3.4 辐射形式 辐射形式可说是渐变的一种特。
2. 三大构成 家具设计
1 前言
家具的造型形式因时、因地、也因不同民族的审美习惯而存在着差异性,然而现在,这种差异性正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而逐渐缩小。在我国,过去家具的生产制造多体现为手工模式,技艺和造型是以师徒授艺的形式承传。这类模式,其造型的单一性已不能满足现代人的审美需要,同时这种生产技术要求。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出现,以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造型的审美意识也随之提高,秩序化、简约化、个性化的家具造型已逐渐成为人们追求目标。
家具设计一是要充分考虑家具的功能性;二是要让家具造型的构成艺术设计为人与环境带来和谐的关系,这种关系旨在满足现代人的审美追求。现代家具造型上的美应该是以组合秩序为前提的,家具构成设计体现了各因素的组合关系:重复、近似、渐变、辐射、节奏、平衡、比例、对比和谐等。这种关系体现为理性的组织安排结构形式,由此看,研究和探讨现代构成设计艺术在家具造型设计中的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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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构成设计的概述及运用范围
2.1 构成设计的概述
构成已成为现代造型设计基石,概括了三大构成——平面构成、立体构成及色彩构成。现代构成着重体现在几何形态方面的运用构成,其最终目的为适应机械加工所具有的高度秩序感及形态。造型构成在形式上不以“模仿”为原则,而是用分解剖析的方法,从物质中提取有变化价值的因素,并将抽象思维元素连接构成系统形象。
3. 家具的形态构成是什么
形态设计的目的是创造出具有感染力的形态。
对于形态的创造不是空穴来风,它需要对形态有大量广泛的了解。认识形态和认识其它事物一样,需要总结出一定的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找出各种形态的特殊性。
因此,分析形态的不同类型成为形态设计的前提。 不同的形态具有不同的意义。
家具形态的构成有别于其它形态的构成,分析总结家具的各种形态将有助于对家具形态的创造。 1 形态的分类 世间万物皆有形态。
看得见摸得着、以实物形式可转移和运动的称为现实形态。山川、河流、动物、植物等都是现实形态,它们由大自然所塑造,是一种自然形态;建筑、家具、家用电器等也属于现实状态,它们都是人的劳动成果,是一种人造形态。
除此之外,还存在一种只能言传意会、以某种概念(用语言来表达、用数学公式来限定其状态等)形式存在的形态,它们经常为人们所认识、描述、表达,这类形态称为抽象形态。几何形态通常作为文化的一部分为人们所传承,因此,几何形态几乎存在于各种不同的形态中;模仿自然和谐相处,其结果是人类创造了各种有机的概念形态;创造性是人区别于其它动物的显著标志之一,人在创造(或创作)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纯属偶然的行为,有的是人即刻情绪的流露,有的是人对事物的不同理解,有的是特别的人在特别的时间和场合捕捉到的自然界中的不同现象而存在于人头脑中的记忆。
这些都可称为概念形态 对形态的分类本身并无多大的意义,但有助于我们对形态的了解、总结和记忆。 特别要强调的是:在现实形态的抽象形态之间,并没有截然不同的界限,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这就是给我们从事设计的人所留下的巨大思维空间。也就是说,即使由人所设计出的形态最终演变成了人造形态,但世间各种形态都可以成为我们创造或设计的素材。
2 家具形态与家具的设计形态 各种不同的事物有各自不同的形态特征。有的是由自然界的运动规律所决定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有的是由其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如树有树形、花有花貌;有的是由其功能和用途所决定的,如工业产品等人造物品。
家具作为一种物质存在,有它不同于其它物品的形态。由于家具形态的存在,给予了我们评价它的机会和余地,给予了我们对待它的态度甚至是感情。
这是我们之所以研究家具形态的意义所在。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研究家具形态的目的有二:一是要归纳总结出什么是人们所能接受和喜爱的形态,人们为什么接受和喜爱它,进而对家具形态做出一些类似于规范的总结;二是研究一些特定的家具形态是在什么情况下出现的,人们是怎样创造出这些合适的家具形态的来的,进而为人们做出一些方法上的引导。
很明显,笔者在这里更强调后者的作用。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如审美、艺术创作、工艺技术等)来研究家具形态,从“设计”的角度出发来探讨家具的形态构成要素、形态构成要素、形态构成的方法、形态构成的途径是研究家具设计的有效的方法之一。
可以将其视为一种理性的思维模式,其逻辑性表现在:将“设计”的概念与“家具形态”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从“设计”的概念出发,了解什么是“设计”,“设计”工作的内容是什么,再与家具形态的构成要素进行比照,找到家具设计工作的“突破口”。 广义的概念是一个包括文化、思想等概念的极大的范畴,至今仍然是哲学家、思想理论家、设计家在共同探讨的话题,我们这里姑且不深入下去。
通常人们认可的狭义的“设计”概念却是非常明确的。意大利著名设计师法利(Gino Valle)说过:设计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
它的任务是强调工业生产对象的形状特征。这种特性不仅仅指外貌式样,它首先指结构和功能。
从生产者和使用者的立场出发,使二者统一起来。产品设计的重点在这里已表露无遗:与产品本身有关的外貌式样、结构与使用者有关的功能、与生产有关的技术。
从图2中我们可以看出:从“设计”的角度出发,家具设计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家具的“设计形态”。实质上它们与从家具产品的角度出发所要考虑的“家具形态要素”是基本一致的。
而前者的思维线索要清晰和有条理得多。 3 家具形态的种类 认识家具形态和种类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
从“家具是一种文化形式”的观点出发,它大致包括历史、艺术(包括设计)、技术等几个主要方面。具体将它们归纳如下。
①家具的传统形态:是指家具文化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形式、家具制品作为一种传统器具所具有的积累与传承。无论是西方传统家具还是中国传统家具,都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遗产,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无数为之叹为观止的形态。
例如各种家具品种、形式、装饰及装饰图案等。对于家具的传统形态,我们所取的态度完全等同于我们对于传统的态度:继承与发展。
从设计的角度来看,那就是承袭与创新。 ②家具的功能形态:是指与家具的功能发生密切关系的形态要素。
床是用来“躺”的,站着睡觉总是不行,椅子是用来坐的,必须在离地一定高度上有一个支撑人体臀部的面,这些都是由家具的功能所决定的。 家具功能形态的关键是设计得如何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发现或拓展家具新的。
4. 分析和评价点 线 面 体 色彩 肌理 装饰 在家居家具造型中如何进行应用
家具主要是通过各种不同的形状、不同的体量、不同质感和不同的色彩等一系列视觉感受,取得造型设计的表现力。
这就需要我们了解和掌握好一些造型的基本构成概念、构成方法和构成特点,也就是造型设计基础,它包括形态(点、线、面、体)、色彩、质感和装饰等四个基本要素,并按一定法则构成美的立体形象。因此,造型要素是家具设计的基础。
下面归结四个方面加以简述。 1.形态 造型设计而成的形体的形式美主要是靠人们的视觉感受到的,而人们视感所接触到的东西总称为“形”,而形有各种不同的状态。
因此,人们视觉所感知的有关形的大小、方圆、曲直、厚簿、宽窄、高低、轻重等要素的总的状态,常称为“形态”。 家具的造型是由抽象的、概念的形态构成的,它和几何学一样,最基本的、可见的形态因素是点、线、面和体。
作为造型要素,这里可暂且将家具的材料、质感和色彩等剥离开,来研究家具造型的形态因素,并在研究几何上的点、线、面、体的形成、类型与情感特征的同时,将这些要素在家具形体上的具体体现与应用情况作了说明。 1.1 点 “点”是形态构成中最基本的或是最小的构成单位。
(1)点的概念 在几何学的概念里,点是只有位置没有大小和方向的,但在造型设计中,点必须具有一定的大小、方向或面积、体积、色彩、肌理、质感等,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那么多大的形状可以称之为点呢?这是不能用量的概念或不能由其单独的形态来规定的,它必须依附于具体形象并用相对的概念来确定,即要和周围的场合、比例关系等相对意义上来评价它的不同特征。
凡相对于整体或背景而言,其面积或体积较小的形状均可称为点。同样一个点,相对于大的背景可称作为点,而相对于小的背景则失去了点的特征而成了面或体。
如图5—1,图形l中黑圈具有点的特征;图形2中由于背景局限在一个小正方形中,同样大的点具有了面的感觉;图形3中的圆圈由于面积较大,也就不称其为点了。 (2)点的类型 点在形状上并无限制。
点的理想形状一般认为是圆状的,如圆形(二次元的平面)或球体(三次元的立体)。但椭圆形、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多边形、星形及其他不规则形等,只要它与对照物之比显得很小时,就可称点。
即使是立体的东西,在相对的条件下,感觉也是点。 在家具造型中,柜门或屉面上各种不同形状的拉手、销孔、锁型,沙发软垫上的装饰包扣、泡钉,以及家具上的五金件和局部装饰配件等,相对于家具整体而言,都是较小的面或体,一般都表现为点的形态特征,所以都可以理解为点。
这些点在家具造型中的效果往往有画龙点睛的作用,是家具造型中不可多得的具有较好装饰效果的功能附件。 (3)点的情感特征 从点本身的形状而言,曲线点(如圆形)饱满充实,富于运动感;而直线点,如方点则表现坚稳、严谨,具有静止的感觉。
从点的排列形式来看,等间隔排列会产生规则、整齐的效果,具有静止的安详感;变距排列(或有规则地变化)则产生动感,显示个性,形成富于变化的画面。 如果家具表面通过安装一定形状、质地和色彩的拉手或其他五金件,便可打破板件的单调感,丰富立面造型。
通过家具表面拉手(点)等的不同排列和组合,还能形成一定的节奏和韵律感,在变换位置时显得有生气,而同一形式和色彩的拉手,又加强了统一感。 在家具造型设计中,可以借助于点的各种表现特征,加以适当的运用,能取得很好的表现效果。
图5—2为家具表面点的应用示例。 1.2 线 线决定着家具的造型,不同的线条构成了干变万化的造型式样和风格。
优美的线形是构成家具不同风格的一个重要的造型要素。 (1)线的概念 在几何学的定义里,线是点移动的轨迹。
从直觉和理念来看,线又是面的界限或面与面的交界,以及点与点的连接。线只有长度和位置,而不具有宽度和厚度。
但作为造型要素的线,在平面上它必须有宽度,在空间必须有粗细,这样对于视觉才有存在的意义。因此通常把长宽相差悬殊的称作线,反之则为面。
线以长度和方向为主要特征,如果缩短长度或增加宽度,就会失去线的特征,而成为点或面。 (2)线的类型 线是构成一切物体的轮廓形状的基本要素。
线的形状有直线和曲线两大体系,两者共同构成和决定一切形象的基本要素,因为一切形象皆由直线、曲线或由二者共同组成。根据线的方向、位置、粗细等,直线还可分为垂直线、水平线、斜线、粗线、细线、子母线等;曲线则有几何曲线(弧线、抛物线、双曲线、螺旋线和高次函数曲线等)和自由曲线(C形、S形和涡形等)。
在家具造型中,线即表面为线型的零件,如木方、钢管等,板件的边线,门与门、抽屉与抽屉之间的缝隙,门或屉面的装饰线脚,板件的厚度封边条,以及家具表面织物装饰的图案线等,这些都属于线的范畴。 (3)线的情感特征: 线的表现特征主要随线型的长度、粗细、状态和运动的位置而异,从而在人们的视觉心理上产生不同的感觉。
线富于变化,对动、静的表现力最强,一般直线表示静,曲线表示动,线在造型设计中是最富有表现力的要素,比点具有更强的心理效果。 纯直线构成的家具:能给人以刚劲、安定、庄严的感觉。
5. 好的家具由哪些材料构成
善于利用各种新材料,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的美观性,除了常用的木材、金属、塑料外,还有藤、竹、玻璃、橡胶、织物、装饰板、皮革、海绵、玻璃钢等。
然而,并非任何材料都可以应用于家具生产中,家具材料的应用也有一定的选择性,其中主要应考虑到下列因素。 加工工艺性。
材料的加工工艺性直接影响到家具的生产。对于木质材料,在加工过程中,要考虑到其受水分的影响而产生的缩胀、各向异裂变性及多孔性等。
塑料材料要考虑到其延展性、热塑变形等。玻璃材料要考虑到其热脆性、硬度等。
质地和外观质量。材料的质地和肌理决定了产品的外观质量的特殊感受。
木材属于天然材料,纹理自然、美观,形象逼真,手感好,且易于加工、着色,是生产家具的上等材料。塑料及其合成材料具有模拟各种天然材料质地的特点,并且具有良好的着色性能,但其易于老化,易受热变形,用此生产家具,其使用寿命和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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