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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 <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原文是什么

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具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履行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的,不得销售家具产品; 对家具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验明其《营业执照》和产品标准;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得销售; 采取措施,保持其销售家具产品的质量;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负责符合本规定产品的维修、调换、退货; 家具产品出售时应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提供有效销售凭证。 当柜台的租赁合同期满或租、赁双方因故中止租赁合同时,其三包责任由家具市场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承担。

第六条 生产者、供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产品质量符合其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要求,符合以合同约定、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明示产品主体材质,明示产品标准; 协助销售者和家具市场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履行三包规定;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因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有效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 丢失有效凭证,但能证明所购家具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仍享有三包权利。

第八条 家具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成套家具在90日内,单件或部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选择退货时应按全套家具退货,如消费者同意(自愿)也可单件或部分退货。

第九条 家具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样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

第十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或者单件家具发生两次严重质量问题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或者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退货。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因无同样型号、规格、样式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样式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计算自交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因待修和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 第十二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不得提供给消费者。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消费者的有效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人工费)。 第十四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对应修理、更换、退货的大件家具,销售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因家具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供货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无三包有效凭证,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买的家具属三包有效期内的; 三包有效凭证与产品规格、型号、式样不符或私自涂改三包有效凭证的。

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或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或其它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负责受理。

第十八条 销售者或生产者未按本规定实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按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要是南京的,可以直接去月星家具城,在一楼有这个咨询处。

2. 什么情况下,消费者可要求修理

新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 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①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②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③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 况的。

销售者依照上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 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 销售者(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 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 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

3. 国家关于“三包”规定的有哪些主要文件

国家关于“三包”规定的文件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调解和处理消费引发争议问题的主要法定依据。

当前国家的“三包”规定文件,包括国家部委发布的“三包”规定和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发布“三包”规定,主要文件有:(一)国家部委的发布文件:1。《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财政部国经贸〔1995〕458号,1995年8月25 日发布)2。

《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机械工业部,机械汽〔1997〕205号,1997年3月21日印发)3。《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26号令,2010年3月13日印发)4。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4号,2001年9月17日发布)5。《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4号,2001年9月17日发布)6。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自2002年9 月1日起实行)7。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自2002年9月 1日起施行)(二)各地政府或者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出台的一些“三包”规定,如《浙江省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浙江省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等具体的 “三包”规定。

4.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实行三包的家用电器有什么规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实行三包的家用电器有以下规定:1、实施三包的家用电器商品是15种: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录象机,摄象机,家用电冰箱,电子琴(37键及其以上的),洗衣机,微波炉,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吸尘器,收录机(包括音响),电风扇、钟表。

2、更换、退货的规定与手机相同。所不同者有二,一是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使修理日期超过了90天没有修好的,由销售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二是折旧费率:彩色电视机、家用录象机、摄象机、家用空调器按照每日0.1%收取其他按照每日0.05%收取。

3、三包有效期。整机:除收录机(包括音响)、吸排油烟机为6个月外,其他13种商品为1年。

主要部件:家用录象机、摄象机、收录机(包括音响)、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五种为1年,微波炉为2年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吸尘器、家用空调器七种为3年。

5. 定制的实木衣柜有色差 要不要重做老伯厂家起纠

何老伯需要购买木制衣柜。

碰巧邻居在一家木制衣柜厂工作,他就跑到该厂,当场敲定按样品定制3套实木衣柜。前几天,厂家把木制衣柜运到何老伯家安装时,何老伯认为衣柜有较大色差。

他要求厂家重做,但被厂家拒绝。消协接诉后,找来厂家了解情况。

厂家解释,实木家具存在色差是很普遍的现象。因为原木本身的纹理、阴阳面、树龄不同,木材本身会呈色差。

家具有些色差是正常的。即使重做,也无法保证完全一致。

消协人员了解到,正是考虑到实木家具的自身特性,实木家具标准和《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都没对家具色差作专门规定。同时,由于何老伯订货时没有和厂家签订书面合同,未就色差范围作约定。

因此,厂家不肯重做,不违法也不算违约。但厂家没有事先提醒何老伯,侵犯了何老伯的知情权。

最终,在消协调解下,厂家同意退货。

6.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的部分商品是指哪些

中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

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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