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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家具发展

1. 急求:家具色彩的发展

色彩学

研究色彩产生、接受及其应用规律的科学。它与透视学、艺术解剖学一起成为美术的基础理论。由于形与物象与美术形象的两个基本外貌要素,因此,色彩的研究及应用便成为美术理论首要的、基本的课题。作为色彩学研究基础的主要是光学,其次涉及心理物理学、生理学、心理学、美学与艺术理论等多门学科。因此它的产生与发展有赖于这些学科(尤其是光学)的长足进展,而色彩学研究的成果又为这些学科提供材料,推动它们的深入。

人类对色彩的感知 人类对色彩的感知与人类自身的历史一样漫长,而有意识地应用色彩则是从原始人用固体或液体颜料涂抹面部与躯干开始的。在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上已可见到原始人对简单色彩的自觉运用。在色彩的应用史上,装饰功能先于再现功能而出现。人类制作颜料是从炙烤动物肉时流出的油与某些泥土的偶然混合开始的,逐渐发展为以蛋清、蜡、亚麻油、树胶、酪素和丙烯聚合剂等作颜料结合剂。在古代中国、印度、埃及、美索不达米亚,颜料多用在家具、建筑内部、服装、雕像等的装饰上。早期中国绘画上的色彩主要是轮廓和形象的修饰手段,用色简练单纯。古罗马的墙面、地板镶嵌上则已有丰富的色彩。从文艺复兴时代开始,艺术家们不断探索新的色彩材料,凡·爱克兄弟等人在“油-胶粉画法”的基础上改进而形成了亚麻油等调制的油画颜料,为油画的产生提供了媒介材料。自此,绘画上色彩表现的手段大为丰富。尽管人类的色彩应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独立意义上的科学的色彩学研究却晚于透视学、艺术解剖学而

到近代才开始,这是因为色彩学的研究须以光学的产生和发展为基础。文艺复兴时代的画家为了取得自然主义的表现效果,曾经研究过光学问题,注意到了色彩透视问题。直到17世纪60年代,I.牛顿通过有“日光-棱镜折射实验”得出白光是由不同颜色光线混合而成的结论之后,颜色的本质才逐渐得到正确的解释,由开普勒奠定的近代实验光学为色彩学的产生提供了科学基础。感知心理的研究为解决色彩视觉问题,心理物理学的方法为解决视觉机制对光的反映的问题,都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而视觉艺术所提出的色彩问题,尤其是印象派出现之后遇到的外光描绘、色彩并置对比、互补色等问题,促使理论家、艺术家运用科学方法探讨色彩产生、接受及应用的规律。到19世纪下半叶,色彩学研究的专门著作开始出现,如薛夫鲁尔的《色彩和谐与对比的原则》(1854)、贝佐尔德的《色彩理论》(1876)等。进入20世纪,色彩学更在现代光学、心理物理学、神经生理学、艺术心理学等基础上获得了长足进展。而色彩学的发展又促进了视觉艺术从19世纪向20世纪多元化时代的转变。基本内容 色彩学大体可按色彩与光、眼睛、感知个体、应用的关系分为4个主要部分:

① 色彩与光的关系涉及物理学,主要是光学。色彩从根本上说是光的一种表现形式。光一般指能引起视觉的电磁波,即所谓“可见光”,它的波长范围约在红光的0.77微米到紫光的0.39微米之间。在这个范围内不同波长的光可以引起人眼不同的颜色感觉,因此,不同的光源便有不同的颜色;而受光体则根据对光的吸收和反射能力呈现千差万别的颜色。由色彩的这个光学本质引发出色彩学这部分内容的一系列问题:颜色的分类(彩色与非色两大类)、特性(色相、纯度、明度)、混合(光色混合,即加色混合;色光三原色,即红、绿、蓝;混合的三定律,即补色律、中间色律、代替律)等。孟赛尔综合了前人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建立了“孟氏颜色系统”。

② 色彩感知的研究必须考察视觉器官——眼睛对色彩的接受过程。色彩学的这个部分涉及生理学、感知心理学,并且大量运用心理物理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眼主要由棒体和锥体感受器对光发生视觉反应,一般认为颜色视觉是由锥体感受器作中介的,锥体感受器主要集中于视网膜的中央区,它含有光敏色素,在接受光的刺激后,形成神经兴奋,传达到大脑皮质中的视觉中枢而产生颜色视觉。由这个基本过程出发,色彩学还研究接受过程即颜色视觉中的对比(色相、明度的同时对比与连续对比),常性、辨色能力(也包括色盲、色弱等)等问题。关于颜色的视觉机制及过程的具体研究,20世纪以前主要有“三色说”和“四色说”,现代生理学与心理学的研究分别支持了这两种学说,并试图以“阶段说”的假说来统一二者。此外,为了对颜色特征进行量的分析,20世纪产生了以研究颜色标定和测量的色度学,它在理论上和应用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中国家具发展史

家具一词,它们词意包括很广,但通常一般指由木匠所制造的“桌椅板凳”之类。

古人是席地而坐,室内以床为主,地面铺席;再后来出现屏、几、案等家具,床既是卧具也是坐具,在此基础上又延生出榻等。到商、周、秦、汉、魏各时期,没有太多变化,有凳、桌出现,但不是主流;直到汉代,胡床进入中原地带,到南北朝时期,高型坐具陆续出现,垂足而坐开始流行。

憩居形式到了唐代仍然是两种形式并行,高的桌、椅、凳等已被不少人所使用,但席地而坐仍然是很多人的日常习惯。 真正开始垂足高坐从宋代,各种配合高坐的家具也应运而生。

元、明、清各代,对家具的生产、设计要求精益求精,尤其是明清两代,成为传统家具的全盛时期。 中国历代家具的特质,在于它不仅仅通过各历史时期的演变,完善其服务于人类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集出在其特定环境里形成的不同的艺术风格。

在现存的位数众多的明清家具中,比较集中的体现出精湛的工艺价值、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和沉重的历史文化价值。这就使家具成为中华民族值得骄傲并珍视的文化遗产之一。

宋代以前的生活方式起居习惯都与后来差别很大,所以我们今天几乎无法见到宋以前的家具实物。宋以后的千年当中,人们习惯于垂足高坐,并产生大量既美观又实用的家具,明清家具是家具的黄金时代,可以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明及清代前期家具制造业空前繁荣,大致上可归于两个原因,一是城市乡镇的商品经济普遍发达起来,社会时尚的追求也从另一个侧面刺激了家具的供需数量;另一个原因可能与海运的开放有关,硬质木材大量涌入,使工匠们有发挥的空间,竟相制造出在坚固程度和美观实用等方面都超越了前代的家具。 人类脱离洞穴生活后,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部落纷争、城邦混战的徘徊时期。

中国在商代进入青铜文明时期,从现有的出土文物中可以看到当时高超的铸造技术和不凡的审美趣味。在先民的日常生活当中,祭祀活动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把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寄托于上天的佑护。

礼器成为这一时期最重要的器物,其中也有一部分器物可视为早期的家具,起到置物、储存等作用。比如“俎”,就是一种专门用来屠宰牲畜的案子,并把宰杀完的祭品放在上面;再如“禁”,是商周时期放酒器的台子,造型浑厚,纹饰多为恐怖的饕餮纹。

此外,商代已出现了比较成熟的髹漆技术,并被运用到床、案类家具的装饰上。从出土的一些漆器残片上,可以看到丰富的纹饰,在红地黑花之外,还镶嵌象牙、松石等,其技术达到了很高水平。

春秋时期,奴隶社会走向崩溃,整个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到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大有提高,人们的生存环境也相应地得到改善,与前代相比,家具的制造水平有很大提高。尤其在木材加工方面,出现了象鲁班这样的技术高超的工匠,不仅促进了家具的发展,而且在木构建筑上也发挥了他们的才能。

由于冶金技术的进步,炼铁技术的改进给木材加工带来了突飞猛进的变革,出现了丰富的加工器械和工具,如铁制的锯、斧、钻、凿、铲、刨等等,为家具的制造带来了便利条件。相传锯子就是由鲁班发明的,工艺的改进也促进了家具的改进。

当时主要的家具品种是几、案等。其中木制品大部分都以漆髹饰,一则为了美观,显示家具主人的身份和地位,二则是对木材起保护作用。

当时人们的生活习惯是坐、跪于地上,所以几、案都比较低。 床的出现,使人类的生活水平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木材埋于地下,受潮受压,容易腐败;使用过程中也容易受到水、火的损害,所以我们很难见到那时的实物。在河南信阳出土的彩绘大床,是极其难得的物证,可以看出楚国的家具制造情况,亦可依此推断它的前身。

早在商周时期就有使用屏风的记载,它起到分割空间、美化环境的作用,春秋、战国时期,其制作和髹饰都已相当精美。 秦始皇统一天下,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政治、经济、文化都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规模庞大的阿房宫是秦始皇大兴土木的一个标志性建筑,当时的辉煌都随着战火和天灾付之一炬,豪华的陈设和恢宏的殿堂都无处找寻了,我们只能借助于史料记载和文学作品来想象当时的境况。 汉代仍然是席地而坐,室内生活以床、榻为中心,床的功能不仅供睡眠,用餐、交谈等活动也都在床上进行,大量的汉代画像砖、画像石都体现了这样的场景。

床与榻略有不同,床高于榻,比榻宽些。设置于床上的帐幔也有重要作用,夏日避蚊虫、冬日御风寒,同时起到美化的作用,也是显示身份、财富的标志。

几在汉代是等级制度的象征,皇帝用玉几,公侯用木几或竹几,几置于床前,在生活、起居中起着重要作用。案的作用相当大,上至天子,下至百姓,都用案作为饮食用桌,也用来放置竹简、伏案写作。

随着对西域各国的频繁交流,打破了各国间相对隔绝的状态。胡床就在此时传入我国,这是一种形如马扎的坐具,以后被发展成可折叠马扎、交椅等,更为重要的是为后来人们的“垂足而坐”奠定了基础。

从魏晋六朝至宋元时期,前后千年有余。中国社会此期间出现过激烈变动,魏晋南北朝连年战乱,李唐王朝太平盛事,宋代。

3. 家具的发展史~~~~~~~~急用

一、家具知识 (一)家具的含义及其特征 从字意上来看,家具就是家庭用的器具;有的地方以叫家私,即家用杂物。

确切地说,家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家具是指人类维持正常生活、从事生产实践和开展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一类器具。

狭义家具是指在生活、工作或社会实践效中供人们坐、卧或支承与贮存物品的一类器具与设备 家具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功能物质产品,而且是一种广为普及的大众艺术,它即要满足某些特定的用途,又要满足供人们观赏,使人在接触和使用过程中产生某种审美快感和引发丰富联想的精神需求。 所以说,家具既是物质产品,又是艺术创作,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家具二重特点。

家具的类型、数量、功能、形式、风格和制作水平以及当时的占有情况,还反映了一个国家与地区在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物质文明的水平以及历史文化特征。 家具是某一国家或地域在某一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是某种生活方式的缩影,是某种文化形态的显现,因而家具凝聚了丰富而深刻的社会性。

(二)家具的构成要素 家具是由材料、结构、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因素组成,其中功能是先导,是推动家具发展的动力;结构是主干,是实现功能的基础。这四种因素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

由于家具是为了满足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设计与制作的,因此家具还具有功能和外观形式方面的因素。下面阐述这四个要素的主要内容及相互间的关系。

1、材料 材料是构成家具的物质基础,在家具的发展史上,从用于家具的材料上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除了常用的木材、金属、塑料外,还有藤、竹、玻璃、橡胶、织物、装饰板、皮革、海绵等。

然而,并非任何材料都可以应用于家具生产中,家具材料的应用也有一定的选择性,其中主要应考虑到下列因素。 (1)加工工艺性。

材料的加工工艺性直接影响到家具的生产。对于木质材料,在加工过程中,要考虑到其受水分的影响而产生的缩胀、各向异裂变性及多孔性等。

塑料材料要考虑到其延展性、热塑变形等。玻璃材料要考虑到其热脆性、硬度等。

(2)质地和外观质量。材料的质地和肌理决定了产品的外观质量的特殊感受。

木材属于天然材料,纹理自然、美观,形象逼真,手感好,且易于加工、着色,是生产家具的上等材料。塑料及其合成材料具有模拟各种天然材料质地的特点,并且具有良好的着色性能,但其易于老化,易受热变形,用此生产家具,其使用寿命和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3)经济性。家具材料的经济性包括材料的价格、材料的加工劳动消耗、材料的利用率及材料来源的丰富性。

木材虽具有天然的纹理等优点,但随着需求量的增加,木材蓄积量不断减少,资源日趋匮乏,与木材材质相近的、经济美观的材料将广泛地用于家具的生产中。 (4)强度。

强度方面要考虑其握着力和抗劈性能及弹性模量。 (5)表面装饰性能。

一般情况下,表面装饰性能是指对其进行涂饰、胶贴、雕刻、着色、烫、烙等装饰的可行性。 2、结构 结构是指家具所使用的材料和构件之间的一定组合与联接方式,它是依据一定的使用功能而组成的一种结构系统。

它包括家具的内在结构和外在结构,内在结构是指家具零部件间的某种结合方式,它取决于材料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如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藤家具、木家具等都有自己的结构特点。

另外,家具的外在结构直接与使用者相接触,它是外观造型的直接反映,因此在尺度、比例和形状上都必须与使用者相适应。例如座面的高度、深度、后背倾角恰当的椅子可解除人的疲劳感;而贮存类家具在方便使用者存取物品的前提下,要与所存放物品的尺度相适应等。

按这种要求设计的外在结构,也为家具的审美要求奠定了基础。 3、外观形式 家具的外观形式直接展现在使用者面前,它是功能和结构的直观表现。

家具的外观开花依附于其结构,特别是外在结构。但是外观形式和结构之间并不存在对应的关系,不同的外观形式可以采用同一种结构来表现。

外观形式存在着较大的自由度,空间的组合上具有相当的选择性,如梳妆台的基本结构都相同,但其外观形式却千姿百态。 家具的外观形式作为功能的外在表现,还具有认识功能,因此,具有信息传达和符号义;还能发挥其审美功能,从而产生一定的情调氛围,形成一定的艺术效果,给人以美的享受。

4、功能 任何一件家具都是为了一定的功能目的而设计制作的。因此功能构成了家具的中心环节,是先导,是推动家具发展的动力。

在进行家具设计时,首先应从功能的角度出发,对设计对象进行分析,由此来决定材料结构和外观形式。 一般而言,可把家具产品的功能分为四个方面,即技术功能、经济功能、使用功能与审美功能。

(三)家具的分类 l 家具有哪些类型? 1、按家具从风格上可以分为:现代家具、欧式古典家具、美式家具、中式古典家具(也就是红木家具),还有近两年比较流行的新古典系列家具等等。 2、按所用材料将家具分为:实木家具、板式家具、软体家具、藤编家具、竹编家具、钢木家具和其他人造材材料制成的家具(例如玻璃家具、大理石家具等)。

3、按功能可按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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