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
家具退换货管理制度
1. 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
“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家具三包法规定: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三、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2. <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原文是什么
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具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履行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的,不得销售家具产品; 对家具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验明其《营业执照》和产品标准;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得销售; 采取措施,保持其销售家具产品的质量;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负责符合本规定产品的维修、调换、退货; 家具产品出售时应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提供有效销售凭证。 当柜台的租赁合同期满或租、赁双方因故中止租赁合同时,其三包责任由家具市场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承担。
第六条 生产者、供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产品质量符合其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要求,符合以合同约定、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明示产品主体材质,明示产品标准; 协助销售者和家具市场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履行三包规定;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因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有效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 丢失有效凭证,但能证明所购家具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仍享有三包权利。
第八条 家具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成套家具在90日内,单件或部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选择退货时应按全套家具退货,如消费者同意(自愿)也可单件或部分退货。
第九条 家具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样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
第十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或者单件家具发生两次严重质量问题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或者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退货。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因无同样型号、规格、样式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样式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计算自交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因待修和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 第十二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不得提供给消费者。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消费者的有效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人工费)。 第十四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对应修理、更换、退货的大件家具,销售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因家具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供货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无三包有效凭证,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买的家具属三包有效期内的; 三包有效凭证与产品规格、型号、式样不符或私自涂改三包有效凭证的。
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或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或其它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负责受理。
第十八条 销售者或生产者未按本规定实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按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要是南京的,可以直接去月星家具城,在一楼有这个咨询处。
3. 退货品管理制度
提供两个范本,供参考
商厦(场)、超市商品下架、退货管理制度
商品下架、退货是企业商品流转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清理货架冷、背、呆、滞商品,保证架存合理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商品下架、退货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对临近保质期的、破损商品,需要进行整理。分清商品数量、规格、型号,确保下架商品准确无误;
二、对于过期的商品,禁止削价处理,必须下架退回厂家或自行销毁,并进行整理登记,确保下架商品准确无误;
三、对于下架的商品,商厦(场)、超市负责人积极与供货商取得联系,抓紧退货。供货商并出具规范的退货单;
四、商厦(场)、超市营业员对下架商品登记,按照工商行政部门设计的《有问题商品处理台帐》的表格,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管人员查验。
退 货 药 品 管 理 制 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药品入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按照《药品入库验收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执行,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擅自作出退货处理,待药监部门核准后处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再次流入市场。
三、确因质量原因,报药监部门同意准于退货药品,首先查阅购记录,核对药品生产批号和数量与退货是否相符,并做好退货记录。
四、对售后退回的药品,凭营业部门开具的药品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理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区。
五、药品退货记录应保存三年备查。
六、本制度责任人为药品验收员,药品质量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监督落实。
七、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4. <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原文是什么
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具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履行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的,不得销售家具产品; 对家具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验明其《营业执照》和产品标准;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得销售; 采取措施,保持其销售家具产品的质量;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负责符合本规定产品的维修、调换、退货; 家具产品出售时应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提供有效销售凭证。 当柜台的租赁合同期满或租、赁双方因故中止租赁合同时,其三包责任由家具市场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承担。
第六条 生产者、供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产品质量符合其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要求,符合以合同约定、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明示产品主体材质,明示产品标准; 协助销售者和家具市场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履行三包规定;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因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有效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 丢失有效凭证,但能证明所购家具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仍享有三包权利。
第八条 家具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成套家具在90日内,单件或部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选择退货时应按全套家具退货,如消费者同意(自愿)也可单件或部分退货。
第九条 家具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样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
第十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或者单件家具发生两次严重质量问题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或者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退货。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因无同样型号、规格、样式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样式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计算自交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因待修和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 第十二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不得提供给消费者。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消费者的有效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人工费)。 第十四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对应修理、更换、退货的大件家具,销售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因家具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供货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无三包有效凭证,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买的家具属三包有效期内的; 三包有效凭证与产品规格、型号、式样不符或私自涂改三包有效凭证的。
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或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或其它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负责受理。
第十八条 销售者或生产者未按本规定实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按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要是南京的,可以直接去月星家具城,在一楼有这个咨询处。
5. 样品家具已付全款,如不喜欢了想退货《消法》有具体规定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在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果无质量问题 ,全款退货是不可能了 ,只能协商付一定的违约金了 ,这个事情要尽快解决 ,毕竟商家想尽量早点把样品处理出去的 ,不要耽误太多的时间 ,商家就更不愿意退了。
扩展资料: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即将实施。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订。对于 家居 行业,新《消法》的实施,将对消费者权益保障与时俱进,更加细化,同时也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消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新消法规定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人民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最近发表
- 推荐